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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车险频涨,车险理赔也让车友颇有微词。而在欧美一些国家,较为完备的保险制度已经为车辆事故理赔撑起了保护伞。
美国谁责任大谁就多负责
美国各州在有关车祸责任与赔偿认定的法规方面,差别很大。从总体上看,美国有一半以上的州采取的是“谁责任大,谁就多负责”的原则。
美国强制购买车辆保险,无保险的车辆不许上路。在采取“无过错责任”保险制度的各州,只要发生车祸,无需证明谁对谁错,保险公司都可以向双方提供赔偿。其缺点是赔偿有限额,而且不提供精神痛苦赔偿。像加州等采取“过错责任”赔偿制度的州,则由犯错一方的保险公司赔偿另一方的损失,包括精神痛苦赔偿(通常为医疗费的 2 至 3 倍)。美国保险业规定,每次出交通事故后,警察都要记点数,点数多了保险费用就会跟着上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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